近日,有市民咨询合肥市民政部门,关于合肥政务区名称问题。合肥市民政局给予了答复。具体问答如下:
市民咨询:合肥政务区的名称很不合适,应当尽快更名。 1,省政务机构都在滨湖,滨湖不叫政务区,合肥市的政务机构处称为政务区,以小概大,不合适。 2,以政务区命名一个区域,作为地名,这是地名命名的错误,地名命名也是科学。 3,地名命名应有传统文化历史的依据,此地历史上的名称是什么?可以据之更名。
合肥市民政局:经区划地名处办理,本世纪初,为科学规划城市布局,优化投资发展环境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,缓解老城区建设和管理矛盾,市委、市政府动议建设政务文化新区,并经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,在政务文化新区内新建政务办公综合楼,将市政府驻地由庐阳区迁移至蜀山区。政务区是政务文化新区的简称,属城市功能区,不是行政区,其名称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自发形成的片区名。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》(国发[1986]11号)明确规定: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,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。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,不要更改。政务区作为片区名称,其形成过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且使用时间较长,已为合肥乃至全省人民所普遍熟悉,若更名将会给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,因此不宜更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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